根据收养法第25条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
共同收养的女孩,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与养女就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适用于我国
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
离异后,养女虽然随男方生活,男方也不要求你承担养女的抚养费,但这并不等于你没有抚养义务。因为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现在男方提出要你给付抚养费,你应当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养女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