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一个单位。一些员工在厨房摔倒,摔断了轻微的骨头。我们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并答应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员工必须坚持补偿两个月的工资。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她的司法程序?

2021-05-01 17:42: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2、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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