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10年加入某公司的,合同期是三年,到2013年1月18日,合同期已经到期,但公司没有通知续签,直到2016年3月,公司依法调整合同,与我签订了新合同。合同期为2013年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合同。该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1-05-01 19: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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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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