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妈妈做的那一个手术治疗,花了6、七万,原本医院门诊同意叫副院长主治医生的,結果来啦某些的医师,如今术后每天痛的不舒服,医院门诊无缘无故便说打止疼针,想打进住院截止也不关她们事了,大家不同意,医院门诊就规定第二次手术治疗,这不是哪些不治之症啊!一般医院门诊一次手术治疗毫无疑问能好啦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5-02 07:3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你好,需鉴定确定
  • 有什么样的损害后果?可以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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