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吗?如果自己写的遗书留下指定的名字继承财产在法律上有效的话?

2021-05-02 08:5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 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只要满足遗嘱的法律要件,自己写的遗嘱有效。《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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