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人员同意退房手续已经提交给他们了。现在又要求我支付3000元现金违约金,然后把所有的第一笔付款还给我。这三千元还不能从第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不支付三千元,就要扣除一万元违约金。这一万元可以从第一笔付款中扣除。我该怎么办呢?

2021-05-02 23:5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不是,并非所有退房的情况都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主要为开发商并未违约,也没有采取不当行为,而购房者执意要求退房且开发拒绝就退房达成协议。如果购房者希望退房但是又不想支付违约金,那么必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

  • 1、合同违约金可以扣除。如果对方对违约、违约金金额等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扣除违约金。
    2、谨慎扣除。双方对于违约金扣除等约定不明确,仅单方面认为对方违约,又无确凿证据时,扣除违约金需谨慎。
    3、不得扣除。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不明或虽有约定但双方争议较大,且缺乏相关证据支持时,不能直接扣除对方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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