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7月交付的房子,10月0月装修。当时,水管在装修过程中没有发现漏水。装修于2015年底完成,但房子直到2017年9月才搬进来。搬进来后一个多月,我发现墙上埋的热水管漏水了(搬进来之前热水管没用)。你现在在找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

2021-05-03 09:2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需要看合同的约定,主要是原房主与开发商合同关于保修期的约定,同时参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 收新房后,发现房屋存在渗漏水等质量问题的,应找开发商保修处理。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符合购房合同的交房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住房质量要求,如房屋因质量问题存在渗漏水的,开放商应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而物业只是参与交房后小区的公共管理,房屋质量问题与其没有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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