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早已签署了的房屋装修合同,但执行中却发觉有很多內容也没有写进合同书里,因而导致总价格与具体价钱高了许多 。做为小区业主觉得受骗上当了。想解除合同,可是早已付了设计费用和装修半包款的30%。解除合同中有可能请律师打官司,行得通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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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已签未施工,如果装修公司没有违约,属于您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后,主张返还部分装修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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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纠纷依据签订的合同,没有或者不够详细只能找出具体质量不合格的地方投诉到工商消协,还不能解决的问题只能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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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