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7年借信用社9000元,现在还12000元。信用社说还13000元。这是高利贷还是拒绝付款?

2021-05-03 10:1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 您好,请问您这个逾期费有多少
  • 依据你们的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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