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河北的一家罐头制造商那里进了一批罐头。当我回来时,我发现罐头瓶盖上有两个日期。制造商把去年没有卖完的商品换成了今年2019年1月1日的商品,给了我1000件。我要求制造商退货。然而,制造商说他会带几个人来给我一个新的日期。我不同意。她没有退款。我怎样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我的权益?

其它
2021-05-03 10:5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向消协投诉
  • 您好,你把问题描述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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