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丈夫发烧了。因为工作单位有同事的假期,所以没有上班。他吃了退烧药继续工作,中午吃饭的时候告诉上司不舒服,但上司没有安排治疗,病情恶化,第二天死亡。他的工作单位是否有侵犯行为,应该赔偿吗?医生诊断死因是急性心力衰竭。请律师回答。非常感谢你。

2021-05-04 11:0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路上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二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因为车祸发生死亡,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其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因为死者系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如果是在上班必经之地发生车祸死亡,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适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两个标准中,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赔偿金要高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以,不能认定工伤的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执行;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死亡标准执行,当然,其赔偿费用中要扣除已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部分,未获得赔偿的由单位全额支付。
  • 向卫生局投诉调查处理
  •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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