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多月前,我姐夫骑着摩托车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与迎面过来的一俩摩托车相撞,俩人因此受伤住院,姐夫的车和证件都在交警那扣留着,交警看后说是对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姐夫走的是自己的右边,而对方走错道了,一个多月过了,双方身体也差不多好了,姐夫去想去交警取回自己的证件,可交警不给,说事故还未处理好!等到现在,交警才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将双方花的医药费加起来,然后再按六四或三七分,我感觉这样也太不公平了,本来就是他们违章驾车,将姐夫撞了,我们自己花了医药费没向他们讨,他们反而向我们要医药费,有点不服气!您觉得这样解决合理吗?能不能帮忙分析一下,如果打官司法官会怎样判决?谢谢!

2018-06-14 20:0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首先需要报警,由交警据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其次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再次肇事车辆应在交强险限额内(12万)赔偿各种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承担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
    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