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重要的事情要辞职,老板规定辞职报告必须提前一个月写好。但因为事情更重要,我给老板打了电话,让他辞职。他说给我一个月的事假。因为我担心我的工作,我要求他直接向我辞职。他没答应,我也没去上班。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拿到工资了。我还能拿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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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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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两天辞职的有工资,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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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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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