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去年因公司派遗去日本学习了三个月,因此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合同中签订了我在日本的生活补贴,可我实际拿到的比合同上的要少,说是合同上的搞错了级别.我现在想离开公司,请问,合同对我是否还有约束力?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2019-01-08 02:1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国际保理合同样本可以参考下面的。 方(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保理银行(乙方):住所(地址):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甲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办理[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xxx乙方xxx
  • 只要是双方认可并签署的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及侵害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就会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是这个合同太多漏洞甚至矛盾,比如正文规定不得有反悔,若违约加倍赔偿对方损失,但是没有相应的违约条款,怎样算违约。
    又是如何加倍赔偿对方损失?补充手写的条件是不得转借个人,那转借是否算违约?违约就应该加倍赔偿对方损失,可却手写约定若转借甲方有权收回,但是还需要退还本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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