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妈妈碰了一下。住院时,对方交了三千元押金。两天,检查必要的检查和输液,几乎用完了。让对方付钱,说让我们先垫付,保险结算后还给我们。有这样的说法吗?对方的全部责任,只有医疗费,护理费和患者的伙食费是我们自己出的。

2021-05-05 06:3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找公司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的。
      
    一、含义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您好,这个得看双方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了
  • 你好,具体要看伤情鉴定结果,结果出来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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