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破产企业的补偿金问题,我们公司13年破产了,但是没有办理破产手续,单方面和员工解除了合同,之后员工不知不觉地卖掉了资产设备现场,所以现在没有赔偿员工的补偿金,现在公司没有资金来源,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请告诉我该怎么办。

2021-05-05 07:4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家《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因破产原因,导致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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