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买的衣服穿不上,最小的代码也穿不上。今天来换服务员说可以换,找昨天的当班人,第二天再来,她们说不能换,不影响二次销售,挂件也还在,一周之内不能退货。除非特价商品不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21-05-05 18:3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售出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无条件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即便是打折商品也不能例外。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
    经营者对消费者从其处购买的商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这是基本的道理
  • 商场买衣服是否可以退货,要看商场的约定而定,如是衣服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一般在百货商场买的衣服一周内可以退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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