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起诉跟我朋友妻子离婚,请问是不是只要交一次案件受理费?

离婚
2018-07-20 23:5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合法的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后一年内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财产。
    可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协议提出诉讼,法院可以受理,超过一年时间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院在受理后查明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如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
  • 婚前我自己有房产一处,她没有婚前财产,婚后我们为了买新房,用我婚前的房子向我的父母抵押,借了25万元来交新房的首付(我俩在借据上都签字了),到目前贷款仍未还完。 1。
    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离婚,她是否有权分割这25万? 25万是借款,是共同债务 2。我现在想还父母这笔钱,就必须要卖掉房子才有钱还,而她作为共有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我该怎么做。
    如果要起诉,应该谁起诉谁来要出这笔钱?她不同意卖房,你不可以卖房.可以由你父母起诉你们还款. 3。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离婚时可否将共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用来做孩子的抚养费(即使其中一方不同意)。
    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