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不要孩子。我现在怀孕了。他没有。我可以向他要求赔偿吗?

2021-05-06 10:5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 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过错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具备的情形,然后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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