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昨天我老婆被人打了,情况是我老婆店经理的爱人自己认为她老公和我老婆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店经理的老婆到店里找我老婆,进门就打人,我老婆只是抵挡不让对方打到,派出所却说治安案件打架双方都有责任,请问您我们到底有理吗?可以向对方提出道歉和经济赔偿吗?(我老婆身上多出红肿淤青,还有其实店经理夫妻去年已经离婚

离婚
2019-01-08 13:5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男方不改正家庭暴力的毛病,那么女方可以单方面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既然选择诉讼离婚,就不是一方想离就离,也不是一方不想离就不离的,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另外,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同时,由于男方涉嫌家庭暴力,已经属于造成离婚的过错方,女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家庭暴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1)索要赔偿的对象:看是谁打伤的你就向谁索赔。
      
    (2)可以索要的项目和范围包括:你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适当的营养费等。如果构成毁容,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3)至于能索要多少:不好断定,如果你方是先侵害对方、对方是正当防卫的,可能得不到赔偿或是对方只承担次要责任赔偿一小部分;
      如果是双方寻衅滋事,可以向打人者索赔全部损失。
      当然,对方有损失的,你方也应赔偿全部。
      
    (4)索赔方式: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公安调解,调解也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不经公安调解,在私下协商赔偿不成时,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