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爸爸写了份遗嘱,但是没有注明写遗嘱的日期,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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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口头遗嘱的是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做出的,需要两个见证人,老人没有危机时刻,所以不属于口头遗嘱。老人生前曾多次说明房产由孙子继承,但是没有书面的遗嘱,孙子不可以继承房产,房产由老人的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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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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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书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该遗嘱是合法的,可以生效。 如果该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将属于配偶的一半房产也包含其中,这一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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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
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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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