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和继父结婚大概四年了,俩人感情不好?本来是要离婚的,突然不幸车祸去世,(不出事情的话一个月内肯定离婚)我外公外婆都健在,继父没有子女,现在面临遗产继承问题,第一,妈妈婚后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总价70万首付23万目前还贷款大概7万,还有40万的债务,妈妈在婚后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妈妈用23万元购买房子与继父无关,现在妈妈去世了这份协议还有法律效益吗?这个房子该如何分配?我有直接继承权吗?房子是我妈自己的名字,怎么过户给我?第二是死亡赔偿金大概50万,这个赔偿金是先偿还债务在进行分配吗?债务也就是房贷了,是怎么分配的?继父有权利分到多少财产?还有就是妈妈出事了现在交警在处理这个事,到时候对方给钱的话会给谁?会给继父吗?妈妈从小一个人好不容易把我带大了可却出事了,不想让继父分我妈的财产,这几年可以说我妈我俩没花过他一分钱,买房子还贷款更是没拿钱,所以请律师帮帮我,帮我解答下,帮忙出出主意谢谢了。。。。谢谢。。

离婚
2019-01-08 14:52: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解答如下: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双方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钱买房:单方
    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者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他犯罪,如抢劫罪等,并不因此丧失继承权。  未被剥夺继承权的罪犯,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可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参加继承,其继承权一般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并负责保管。如果其他继承人或遗产保管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服刑犯人得知后,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继承法如下条款: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首先,分家产时分割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并且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将从以下进行判断: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其次,分家时进行分家产可以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比如房产由父母购买的,那么不属于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则无权分割。
      
    2、共有财产属于父母与子女共同创造的,分家产时可以按照贡献大小分割。比如家庭合伙开店的,那么就看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