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建筑工地工人,因钢管伤左中指,在医院治疗半个月出院,最近一个多月不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向工程公司索取工资补偿费用。

2021-05-08 01: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如证人证言、考勤表等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要求单位赔偿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