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老公买了楼房,公公也出钱了,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公公说要把名字改成他的?可以吗?改了的话,他现在要和我婆婆离婚,房子是不是有我婆婆一半啊?

离婚
2019-01-08 17:3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房产证可以办信用卡;
      申请地点:1,当地银行网点;2,当地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
      申请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2,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提交证明:1,身份证;2,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3,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4,完税证明或自己名下房产车辆;5,其他银行信用卡等。
    以上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工作或收入证明很重要。
      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很看重办卡人的还款能力,你提交的资料让银行感觉你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就行,还款能力越强,银行越容易发卡。
      先填申请表,能填表就有希望。然后提交上面的资料等银行审批,是否批卡及卡的额度,看银行对你的综合评分。
  •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婚前一方有房产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房产,在结婚时没有添加另一方名字,若遇到拆迁情况,处理规则: 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房屋拆迁后所有权人所分配的房产若同意添加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登记双方名字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
    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