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旧病复发,能受到工伤待遇吗?

2021-05-09 07: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职工除了享受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外,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的话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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