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的详细情况是导航,提问包括工程,由于前工程方签订合同无法施工,建筑公司不仅与我方签订合同,还将工程款交给前方,让我方向前方结账,建筑公司想什么,想欺骗我方?商量了好几次,建筑公司还是让我方向前方结账,我方也想找律师,想起诉,怕赢不了,什么世界道。

2021-05-09 20:2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七条 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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