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买的土地,没有字面合同,卖方说土地是他的,现在国家征收,赔偿金属于哪一方,买方什么都没有,买方以前付过钱,口头卖,现在卖方说土地是他的!我该怎么办?
-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