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老旧小区无业主委员会,原来的物管撤离了,有半年无物业管理。社区就找了家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未征求小区业主同意,只是贴了个通知,就要求我们交费,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小区现在也没有业主委员会!大家对收费标准比原来增加了一倍也都有意见。如果这个我们没有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只是社区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要求向法院起诉,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我们是否需要交呢?

2021-05-10 12:1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的多少是关系到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该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与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仍需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之一,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这份合同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只要与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业主委员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即可,无需再与每位业主单独订立合同
  •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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