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交了购房定金,开发商没有给我签订购房协议书,只给了个收据合法吗

2019-01-09 06:2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买房子定金能退吗相关问题,以下回答仅供参考: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购房定金”其实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从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交的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一些情况:
    1、如果开发商是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要买房的话,定金是可以退回的。我国《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的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能销售商品房也不能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这些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房屋“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不是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的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房屋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样情况下,开发商也是要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相关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 购房合同就是财产证明,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成功后,诚意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诚意金由出售方没收;或者若受托人(中介)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符合上述要约条件的卖方承诺,卖方承诺到达受托人即视为到达委托人。委托人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按照上述要约条件到受托人处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书》。若买方逾期或违反上述任一条件,则按违约处理,定金不予退回,卖方有权即时解除并另行出售上述物业。”  
    4、加上下列条款:“签署本委托书后30天内(即年月日前)买卖双方及中介方没有共同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的,本委托书终止,中介方同时退还定金给买方。逾期每日按照定金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签署上述协议的,中介方不得将定金交给卖方或者没收定金。本条款与其它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交的定金是根据情况才能看退或不退的,如下:
    如果开的收据是定金的话是不能退款的,如果是订金的话就是可以退款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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