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龙冉壁纸店营业员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金龙建材城二楼龙冉壁纸店担任店长职务,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因甲方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店长职责

????4.1一切以提高店面销售业绩为前提,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4.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4.3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文件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4.4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4.5有义务完善店面与厂家、客户、装饰公司、工人的协调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4.6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谢绝浪费现象,努力确保销售利润在40%以上。

4.7负责店内的账目管理,每天的进货、销售、存货做到日清月结。?

4.8如有发现走私单现象,将予以处罚。

5、店铺制度?

????5.1工作时需注重仪容仪表着穿,以饱满的热情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5.2自觉遵守建材城上、下班制度,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且保持电话畅通。??

????5.3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予以处罚。???

????5.4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5.5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店铺电脑数据。??

????5.6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6、劳动报酬

6.1报酬采用分红制,甲方将合同期内纯利润的22%分给乙方:

纯利润=销售额—成本—安装费—运输费—店面房租费—广告费—设计师回扣—库存—各项杂费等

6.2甲方每月预付给乙方3000.00元作为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结算:

给乙方的报酬=纯利润—每月的生活费*12。

6.3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生活费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6.4乙方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种保险,乙方自愿放弃,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应承担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全年报酬内。

6.5如全年销售额达到85万元以上按(6?1)计算,达到85万销售额可确保每年6万元的报酬,如没有达到85万元按(6?1)计算。

7?、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7.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

  7.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7.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解除合同。

8、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壹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2019-01-09 08:26: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法律后果一:责令改正+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法律后果二: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权利救济。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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