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作为生产供货商,遇到一个客户在网上购买说产品有异物,但是客户使用了优惠券,实付款为0,现明确要求赔偿一千元,这个赔偿要求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11 09:4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售出的产品有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除外)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若销售者在促销时明确表示的商品质量与实际商品质量存在区别且存在质量瑕疵的,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退货
  • 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替卖家进行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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