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99年10月进的公司,到2009年10月满10年。公司没有要求和我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我自己也不知道。在2009年11月签了1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但是我还是做着和以前一样的工作,2011年9月公司要求和我协议解除劳资关系,我能得到那些补偿?我能不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9 09:0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以上就是对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有特定要求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续签多久都是可以的。
  •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 1.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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