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肇事者。对方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我买的第三者不赔偿50万美元。我已经垫付了15000元的医疗费。现在没有垫付的能力。对方家属一直要我收医疗费。我该怎么办?

2021-05-11 10:5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事故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医疗费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或者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垫付。
    2、《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无法找到肇事者,就是指肇事者肇事后逃逸,或者肇事的机动车不明,这种情况下,如果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那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如果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不明,则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但是,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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