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单位工作了十三年,中途请了五个月假,休假期间合同和养老金没有中断,现在我们公司面临拆迁,上司说休假前的工作年数不算,合理吗?然后,我想问一下补偿金的赔偿方法。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2 08:30: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买卖管理条例》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 一般可以要求补偿金的,要么是单位违法解除赔偿金,要么是协商解除或者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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