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2011年7月取得钥匙装修入住,2011年冬天卧室地热漏水,导致楼下地板和房顶被泡,我们找到物业,物业说是装修公司的责任,我们找到装修公司再次打压,没有查出问题,又找到物业,物业总是推托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最后竞把地暖总闸给关了。后物业又把责任推到地暖施工方,地暖施工方说是装修前经过打压确定没有问题也不管。就这样推来找去,一个冬天就在寒冷中度过,可问题依然没有人解决。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究竟应该谁来负责?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我应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这小区还是一个高档社区,而且据我了解,和我同一批交房的业主中还有几户也是这种情况。

2019-01-09 12: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一定,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查明房屋漏水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公用水管破损而漏,则是整栋楼的责任,可以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其次,如果是楼上的原因造成漏水,则要考虑是谁造成的。
    还有就是,在房屋保修期内,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道导致楼水,这样一楼和二楼都没有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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