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不告诉家人原因,被拘留所拘留,怎样才能见到当事人?

刑事辩护
2021-05-12 13:58: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被刑拘人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