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对老年人,1986年11月日常生活到一起,迄今已30很多年。是不是事实婚姻?

其它
2021-05-12 20:0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

  • 1、事实婚姻的认定不能以同居时间的长短来判断,主要看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时间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发生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发生同居关系的,如果没有及时补办结婚证,都按同居关系处理
  • 认定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关键点在于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时间,而不是同居时间的长短。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便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便是事实婚姻;在这之后,不领取结婚证就只是同居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