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及遗产继承、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死亡的,民事权利能力始终不存在。如果在胎儿出生前他家有遗产继承问题,他的份额还留着,但他出生时死亡的话,他的份额还有效吗?

2021-05-12 20:14: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
    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
  •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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