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天早上,在车辆行驶中,清扫员用扫帚扫地,感觉扫帚好像挂了车,其他人都不知道,所以在路旁停了一两分钟的停车场。停车时,清扫员说她掉在地上,马上带她去医院,照片结果显示皮肤外伤,要求赔偿20000元。这种情况不是逃跑了吗?

2021-05-13 02:54: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管人如果没有未尽到保管义务的情形,保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停车场是供车辆停放之场所。

    停车场有仅画停车格而无人管理及收费的简易停车场,亦有配有出入栏口、泊车管理员及计时收款员的收费停车场。

    现代化的停车场常有自动化计时收费系统、闭路电视及录影机系统。

    停车场主及管理员的法律责任,通常只是提供场地给驾车人士停泊车辆,不保障车辆受损及失车责任,一般会贴合约免责条款于停车场大门之外供车主参阅。
  • 我们在认定逃逸时,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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