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去年11月工人起诉后,法院关闭设备,去年年底发了一部分工资,一部分工资没有发给工人,上司现在召集一部分工人开始工作,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上司不支付工资,就召集一部分工人上班,这不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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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在支付工资的基础上,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
合同,但必须遵循《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须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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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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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申请仲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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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