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一朋友犯罪时未满身份证上未满14派出所直接改为14岁以上判刑了怎么办而且未满14岁的户口也存在怎么办啊

2019-01-09 15: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刑事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应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刑法第17 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规定意味着: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若无其他原因(如精神病理作 用)能证明其无刑事责任能力,都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已年龄阶段即“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只对少数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刑法第 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任”。
    该规定说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上述8种具体罪行外,其实施其他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三,投毒罪已经更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3、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完全可以得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任何危害行为都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
    5、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的人除对前述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外,对其实施的其他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刑 法对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姑息放纵,允许他们任意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看管,刑法第17条第4款特别规定:“因不满十 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一个没有户口的人在中国犯罪一样按照中国法律定罪量刑。  《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 改户口手续:

    一、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户主、监护人 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死亡登记。公民死亡后,应由其亲属持居民户口簿, 凭《死亡通知书》或者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到死者生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 户口,并缴回死者生前的居民身份证。
      
    三、本市(县)内户口迁移。
    (1)由农村迁往城镇, 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 定的地区的,凭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 簿、单位或乡镇政府的证明、迁入地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 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2)大中城市城区范围内的迁移,理由正当且迁入地有合法 固定住所的,凭单位证明或房管部门的房产证、租簿办理户 口迁移手续。
    (3)农村人口之间由于婚嫁原因须办理迁移 的,凭结婚、迁入地村委会证明办理。
      
    四、迁往外市(县)。本市(县)居民移居外市(县) 的。凭迁入地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迁出手续。
      
    五、外市(县)居民需将户口迁来投靠本市(县)职工、 居民(含农转非)的,凭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 全国统一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连同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向迁入地 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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