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年十月份买了一个二手房签的是定金合同,期间呢也付了首付款,因卖家按揭贷款的房子没有办出房产证,我是以付清贷款的方式签到的合同,但因佛山房价涨的快,业主不不卖了,我可以要求他强制履行合同吗

2019-01-09 16:1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因此,只要您去房管局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
    什么时候贷款还清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但是现在代办《房屋他项权证》的中介很多,要看清中介资质,以免上当受骗。
  • 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一、转按揭
      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是目前可以做办理转按揭的银行很少,所以使用这种方法进行房屋转让。
      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是可以进行办理的,但也有银行是不办理这方面的业务的,还有转按揭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如果有这方面意向的时候,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仅适用于卖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卖主已经还了大半的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下,而且买主有充足的资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时候。
      一般这个时候,买家所付的首付将会是卖家所未归还的贷款数目,这样的情况下,卖家才能顺利的撤销自己房产的抵押记录,从而成功的转让自己的房屋。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签按揭贷款合同主要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第40条还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其他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有的银行对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往往会有意识地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在一头雾水中签字盖章。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那么合同双方当然会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这就存在一个怎么样对这些条款进行解释的问题。所以需要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求银行对这些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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