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的父母去世了,他们留下的旧基础房子倒塌了。后来,我丈夫盖了房子,在盖房子之前和我a商量,让他一起出钱盖。他说他没有钱,现在我们a说他会出我们盖房子的一半钱,然后和我们平分拆迁费。律师可以分开拆迁费吗?而且他们家户口不在农村,我们家户口在农村。

2021-05-13 16:3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 无法协商赔偿,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房屋拆迁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方式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的费用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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