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生父亲于90年去世,92年因为生活压力,母亲与现在的父亲结合。婚前有一处房产,产权属于母亲(并未做婚前公证)。现在已过去18年,请问这个房产是他们二老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依然属于我母亲可供她一人支配?另,养父有儿女三人,并已把他名下的房产在婚后不久卖掉赠与儿子。我有一个姐姐(无血缘关系,属从小领养)。请问,此处房产的遗产归属是属于我们五个子女共有,还是可以由母亲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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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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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保险金是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时,依法支付给受益人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对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
遗产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下列情形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的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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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
婚姻法规定
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之所以作出婚前财产可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是基于夫或妻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原则。但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才有效,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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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
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
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
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
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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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