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我签了停薪停职的文件后,要我办理离职手续,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当时人事说没有补偿,我就签了。像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要求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4 20:5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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