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朋友在QQ上说她使用的苹果手机坏了,我回复说可以便宜为她修理(本人是专业修手机的),他说不修了,要重新买一部,我说你不修那要不要卖?他说可以,约好以1500价格买回,我自己修起来用,买回来后竟然是山寨机,当时我就跟她说明要正品的苹果4s,如果不是,可以退货。她说可以。到现在接到假货,她说她买的时候别人说就是正品的手机,她说那人说是正品就是正品。我说你不要人家说是就是,你自己不会看,自己被人骗,还要反过来骗别人。你自己被aingjian,还要反过来qiangjian别人?最后他还是不退给我钱。请问一下有什么方法可以要到?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1-10 02:1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以及《新消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您可向销售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
  • 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卖假货的卖方进行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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