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共有子女3人,69年我随父亲共同下放到原籍,居住在本村,户口随之迁至本村,村里批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居住。因父母离异余1子1女户口(非农业)一直未跟随父亲,且一直围在父亲身边生活。我结婚后(80年)于他处申请宅基地建房,86年我出资将原宅基地处翻修重建,91年发放宅基地使用证时,因我的长子不满18周岁,我又不能同时拥有两处房基地,所以将一处房基地写成我父亲名字。现父亲已去世,使用证名字未改。现农村平改分房,我父其他子女要求继承以我父亲名字处的房产,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利要求继承?如果他们有权利继承,他们是不是能按本村村民待遇享受分房政策?

2019-01-10 06: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更改名字;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