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北京承揽加工带有商标的商品,并不知道定做人是否享有商标专用权,请问侵权了吗?

商标
2018-07-21 10:2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标侵权的事件屡屡发生,而出于各种原因,商标权利人无法准确的判断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因此,给你解释关于商标侵权的法律的认定:
    (一) 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 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专有的权利,包括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积极权利是指商标持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对核准注册的商标的使用、处分和取得收益等权利;消极权利是指商标持有人禁止他人在与核定使用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泛指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使用权,对一般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收益、处分权,对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收益、处分权和禁止他人在相同和和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等
  • 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标准如下: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二、准确判定近似商标;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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