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承揽一批商品,该批商品上的商标为我们公司的商标,我们公司对此并不知情,B公司也没有对A公司的委托尽到注意义务。请问:承揽加工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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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搜索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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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标准如下: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二、准确判定近似商标;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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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以上情形的要负刑事责任。 可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争取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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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