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到2010年12月30日到期不是劳动合同我已经在本单位上班4年了,今年9月生的孩子单位给我上保险到12月30日,现在单位说单位没岗了要劝退我,这样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0 08:1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如果劝退同时以员工违反公司章程无理由,是否违法有待商榷。劳动者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制度规定处理就是,劝退应当本身就存在问题,如果真正达到了开除的标准,直接开除就是,没有必要绕这样的弯子,如没有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解除合同则违法,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
    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 补签的劳动合同因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规避法定义务而应为无效。因生产经营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符合程序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应属无效。
    但这些你都必须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之后才能主张。
  • 您好,帮您了解到,目前对于劳动合同到期有如下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关于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不续签吗的问题,可以的据此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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